政府有條件放寬食肆及處所營業限制

政府宣布,有條件放寬表列處所營業限制,周四起食肆可開放晚市堂食至晚上十時,每枱人數上限至四人;室內外體育處所、美容院、戲院等可重開,但二人限聚令則繼續維持。

政府因應疫情緩和,宣布逐步放寬一系列社交距離措施。周四起食肆放寬堂食至晚上10時,每枱最多4人;室內外體育處所、健身中心、美容院、按摩院及戲院等可以重開,但須遵守兩項新增的規定,包括食肆及表列處所負責人須要求顧客使用「安心出行」或登記個人資料,以及安排員工每14天進行病毒檢測,首輪檢測須在本月11日至25日內進行。

為何可容許處所重開後,員工先做檢測,政府解釋安排參考了的士司機及院舍員工強制檢測經驗。

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:「一方面我們考慮到同一時間有很多人需要去接受檢測,所以都會有一段時間,讓他們接受檢測。當然我們亦有考慮風險,我們認為給予多七天是一個可控風險。」





如食肆放棄晚市堂食和每枱上限四人,則毋須跟從兩項新規定,但若被發現違規,會視乎情況,被勒令跟從現時的營業限制三天、七天或十四天,負責人亦可能要負刑責。

至於酒吧、夜店、浴室、派對房間及泳池等,仍要繼續停業,政府呼籲業界包容。

陳肇始:「過往經驗都是視乎一些風險,例如在某一些場所中,不是場所有否努力做社交距離或是感染控制措施。但大家理解當政府要逐步有序時,有些是先,有些是後,都會視乎風險及必要性,不能夠一次放寬,這個希望大家能包容。」

至於限聚令維持兩人,陳肇始解釋,放寬限聚令涉及修改法例,需經行政會議同意,但行會本周休會,當局會尋求在最快一次會議,讓行會批准放寬至四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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